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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場細節
1
訂租時間
本場館提供一年以内的租務預訂
(例:2020年1月1日致電訂租,只能預訂2021年1月1日或之前的時段)
2
申請條件
租用者所代表團體須為香港註冊之機構/公司
3
證明文件
申請人須於遞交申請表時同時呈附:
-
商業登記證副本
-
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 88 條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證明副本
4
繳付訂金
租用者須於場館通知之繳費期限内付清第一期款項作爲訂金。如期限内未收到訂金支付,則視作租用者放棄該時段之訂租。
租場流程及細節
租用收費
(2024年8月1日或以後租務適用)
租用收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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